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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5-06  

大连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医科高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4个,ESI全球研究机构排名前1%学科4个。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应届生优先)。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四)考生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医学门类及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专业,且与报考专业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位

招生计划

100703TK

临床药学

2年

理工

理学

32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2年

理工

理学

64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2年

理工

理学

32


三、报名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及承诺书

登陆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和《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承诺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二)提交申请材料

5月28日前,将下述报名材料1-5项按要求和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件,与《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word格式)及照片电子版打包压缩为“rar”文件,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姓名+申请专业+手机号(邮件名称同名),发送至招生与就业处邮箱dy_zhaosheng@163.com。7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6-7项,以同样方式发送至邮箱。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名的《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和《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须为蓝色背景,480×660像素,大小控制在5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电子版照片要与登记表照片一致);

4.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本科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5.体检表(执行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6.考生毕业证、学位证;

7.考生学历、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

(三)网上报名

待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网报工作流程后,学校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通知,请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原则,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全部录取工作流程后,经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审批并录取,在收到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费标准(5500元/生·学年)收取。

(二)住宿费:学校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1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报到与资格复查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学生。

八、学籍管理、毕业、学位授予及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不安排专业实习。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学校网址:www.d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recruit.dmu.edu.cn

电子信箱:dy_zhaosheng@163.com

十、附则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承诺书.docx

大连医科大学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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